《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根据这一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到预备党员期间的培训期应安排在发展对象期间。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09-19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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