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依据ISIC基本原则建立的国家标准,明确规定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与代码,是按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划分的标准。
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将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代码由一位拉丁字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门类代码用一位拉丁字母表示,即用字母A、B、C、......、T依次代表不同门类;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打破门类界限,从01开始按顺序编码;中类代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第三位为中类顺序代码;小类代码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第四位为小类顺序代码。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举例如下:
特点
生产或供应为导向的理论框架,列示出活动具有相对重要性、常见性,对世界和地区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划分原则
所有经济活动按照同质性原则进行行业类别划分,活动归类所依据的主要特征有:
1、产品的生产工艺
2、产品加工和制造的原料、材质
3、产品的用途
4、服务对象
5、服务功能
6、服务方式
应用范围
用于在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国家宏观治理中对经济活动的分类,并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是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的基础性分类。
作用
1、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是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的基础性分类。
2、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各项专业统计按照经济活动观察事物提供了详细、科学的分类依据。
3、为在统计上反映我国经济结构和产业构成,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提供了统一、规范的经济活动分类。